蔡明劼醫師
  • 會員
  • 登入
  • 蔡醫師瘦身班
  • 瘦身知識
    回主選單
    • 減脂飲食
    • 運動科學
    • 認知升級
    • 瘦瘦針專題
  • 瘦身見證
    回主選單
    • 學員案例
  • 內分泌相關
    回主選單
    • 肥胖醫學
    • 三高慢性病
  • 關於我
  • 登出
  • 註冊
  • 登入
蔡明劼醫師
  • 蔡醫師瘦身班
  • 瘦身知識
    減脂飲食運動科學認知升級瘦瘦針專題
  • 瘦身見證
    學員案例
  • 內分泌相關
    肥胖醫學三高慢性病
  • 關於我
全部 減肥飲食 減肥運動 肥胖醫學 瘦身故事 瘦身隨想 瘦身社團 糖尿病三高 投資與其他
最新文章
  • 2607 蔡醫師瘦身班|直播課程觀看目錄
  • 不打瘦瘦針,也能改善代謝症候群?四個習慣的研究啟示
  • 護腎四寶是什麼?ACEI/ARB、SGLT2i、nsMRA、GLP-1RA,醫師一次講清楚
  • 我哥蔡明劭醫師:EQ 技能點到滿的人生榜樣
  • 鐵拳教育:這些年,我對患者的「再教育」
  • 減肥飲食121
    • 懶人包29
  • 減肥運動39
  • 肥胖醫學160
    • 瘦瘦針32
  • 瘦身故事47
  • 瘦身隨想62
  • 瘦身社團23
  • 糖尿病三高72
  • 投資與其他61
肝癌 1瘦瘦針 2高脂飲食 1脂肪肝 2代謝症候群 2減脂 2咖啡 5牛奶 2高血壓 1哈佛健康餐盤 1減醣飲食 1流感疫苗 0預防勝於治療 1醫師日常 0老哥生日快樂 1兄弟情 1我的人生榜樣 1高EQ的老哥 1硫酸系老弟 1有你真好 1護腎四寶 1慢性腎臟病 1腎臟保健 1蛋白尿 1糖尿病腎病變 1ACEI 1SGLT2i 1nsMRA 1GLP-1RA 1用藥安全 1習慣養成 1健康減重 1蔡醫師瘦身班 1正念飲食 1醫學實證 1健康生活型態 1熱量赤字 1科學減脂 1能量守恆 1醫學科普 3瘦身迷思 1水果迷思 1健康飲食 2糖尿病 1減重 1減肥 1果糖 1哈佛餐盤 1小基數減脂 1好好吃飯 1學員心得 1失智症預防 1大腦健康 1麥得飲食 1降低失智風險 1科學實證健康生活 1糖尿病前期 1多病共存 1實證醫學 1JAMA研究 1投資健康 1端午節 1粽子 1穩糖吃法 1飲食順序 1抗性澱粉 1醫療日常 1醫病關係 1醫生真心話 1診所甘苦談 1鐵拳教育 1睡眠呼吸中止症 0OSA 0睡眠手術 0胰島素阻抗 0睡眠醫學 0猛健樂 0復胖 0體重管理 0個人化醫療 0腰圍 0內臟脂肪 0腹部肥胖 0精準減脂 0運動 0心血管健康 0美國心臟協會 0健康生活 0減重卡關 0肥胖醫學 0打呼 0預防醫學 0阻力訓練 0重量訓練 0預防糖尿病 0第二型糖尿病 0遠離久坐 0代謝健康 0運動即良藥 0西川貴教 0運動動機 0增肌減脂 0健康目標 0
  1. 首頁
  2. 部落格
  3. 瘦身社團

蔡醫師瘦身班:課程條款及退費政策

2024/01/15 瘦身社團

本課程條款及退費政策,乃依據行政院《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修訂。


一、契約審閱期間及當事人基本資料

1.1. 消費者(以下簡稱甲方)得審閱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三日。

1.2. 甲方之個人資料填載於會員資料頁面。


1.3. 網際網路教學服務企業經營者(以下簡稱「乙方」)

▲ 課程主持人:蔡明劼醫師
▲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 公司行號:達特吉健康瘦身工作室
▲ 負責人:張麗芬
▲ 營業所地址:嘉義市東區北門里吳鳳北路351號一樓
▲ 統一編號:81312910


二、本服務內容包括下列各款

2.1.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網站網址:https://tsai63.com/ (註:線上課程將全程於臉書私密社團內進行)
2.2.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適用對象:不限

2.3.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教學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基礎營養學知識、運動相關知識、瘦身迷思破解等。

2.4.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教學課程數量:依會員已購課程清單所載。


三、設備規格

3.1. 本服務之教學內容將全程於臉書私密社團內進行,內容包括文字、圖片、影片、直播等。建議甲方的電腦或手機應具備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以免影響本服務之品質:
▲ 電腦:Windows 10 或以上/ Mac OS 10 或以上
▲ 手機:iOS 14 或以上 / Android 7 或以上
▲ 瀏覽器:Chrome 75 或以上 / Firefox 68 或以上
▲ 網路速度:光纖網路 2M 或以上 / 行動網路 4G 或以上
3.2. 若乙方未事先告知第一項之約定,致甲方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者,甲方得主張本契約不生效力。


四、契約之成立生效

4.1. 甲方經由網際網路申請本服務者,於乙方所指定之網頁上點選「同意」鍵,表示同意申請本服務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後,乙方將立即以網站系統回覆,通知甲方加以確認電子文件內容。經甲方再次確認後,本契約成立。

4.2. 除前項情形外,經雙方於本契約書上簽名或蓋章後,本契約成立。


五、法定代理人

5.1. 若甲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比如未滿18歲),本契約之訂定,應經甲方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約始生效力;若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應由甲方之法定代理人代理訂定契約。
5.2. 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有民法第八十三條之情形者外,本契約不生效力,乙方不得據以要求甲方之法定代理人負擔契約履行或賠償責任。


六、使用期間

乙方授權甲方使用本服務之期間、次數或權利依下列之約定:

6.1. 定期制:甲方於乙方公告之當期「蔡醫師瘦身班(社團)」授課期間,包括課前暖身、正式課程進行、課後複習等,為期十二週之使用期間。

6.2. 消費者於上述期間內得不計次數、每次不計時間使用本服務。


七、擔保授權

7.1. 乙方應確保其就本契約所授權消費者使用之服務內容,為合法權利人。

7.2. 乙方企業經營者有違反前項之情事致甲方無法繼續使用者,乙方應賠償甲方無法使用之損失。賠償以替換類似課程或全額退還該課程甲方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為限。

7.3. 未經乙方事前之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使用權讓與他人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與他人共用會員帳號、分享串流、公開放映或轉售課程資格、折價券等。


八、授權使用費

8.1. 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金額如甲方已購內容清單所記載。

8.2. Hahow 得以優惠價格提供您自由決定是否加價購買商品、教學課程或服務。

8.3. 甲方依前項優惠方式加價購買之教學課程或服務,契約終止時準用第 16 條第 2 項之規定。

8.4. 訂立本契約時,乙方以「贈品」為名義,向甲方所為之贈與,於本契約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返還該贈與物,亦不得向甲方主張應自返還之費用金額當中,扣除該贈品之價額。乙方以贈送教學課程數量、使用期限為內容而簽訂契約者,亦同。

8.5. 前項「贈品」,其價值之上限為商品、教學課程或服務價值之二分之一。


九、付費方式

雙方同意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給付方式為一次全部繳納,


十、積欠費用之處理

10.1. 甲方逾期未繳納應繳納之費用,乙方得定十日之催告期間請求甲方給付,逾期甲方仍未完全給付者,乙方得終止本契約,終止提供本服務並向甲方請求清償積欠之費用。

10.2. 甲方逾期未繳納分期付款應繳納費用,且遲延給付之金額已達分期付款總金額五分之二者,乙方得定十日之催告期間請求給付,甲方逾期仍未完全給付者,乙方得終止本契約,終止提供本服務並向您請求清償積欠之費用及依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遲延利息,並請求給付分期付款總金額扣除已給付金額後餘額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


十一、授權使用原則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甲方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乙方並得通知消費者終止本契約,甲方不得拒絕:

11.1. 甲方蓄意散布干擾乙方網站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

11.2. 甲方在乙方網站系統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11.3. 甲方利用本服務從事其他不法或違反本契約約定事項之行為,其情節重大,且經乙方通知甲方限期三日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乙方得通知甲方終止本契約,甲方不得拒絕。

11.4. 乙方依前二項之約定終止本契約者,應按比例返還甲方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但乙方得於返還金額中扣除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


十二、消費者之義務

12.1. 消費者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按時給付之義務,並對本契約終止前已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繳納之義務。

12.2. 消費者對於其使用者的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有妥善保管以避免第三人知悉之義務。

12.3. 消費者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本契約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

12.4. 消費者依本契約之約定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通知乙方請求更正。如因消費者怠於通知而致其權益受損者,應由消費者自行負責。

12.5. 消費者應提供並持續保持所有建立該帳號之個人資料之真實性及完整性,所有的個人資料皆被視為註冊必備要素,如建立帳號時提供之個人資料有虛偽不實或不完整之情事,應視為違反本契約。

12.6. 消費者不得重製、公開傳輸、轉售、公開播放、分享、以本平台以外之方式下載或使用本服務。

12.7. 消費者於本同意書有效期間內或終止後,均不得有任何惡意損害乙方商譽之行為。


十三、帳號密碼非法使用之處理

13.1. 利用消費者之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服務網站系統之行為,推定為消費者之行為。

13.2. 雙方當事人之任何一方,發現消費者之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者,應立即通知對方。經消費者確認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情事者,乙方應立即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消費者更換其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

13.3. 前項情形,除乙方能證明係因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致消費者之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使用所生之損失者外,乙方應於七個工作日內以延長消費者之使用期間或返還消費者已遭扣除之使用次數、時間單位作為補償。


十四、服務品質

14.1. 乙方應提供具有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

14.2. 乙方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外,並應延長消費者之使用期間。

14.3. 乙方負有維護所提供之教學內容或教材正確性與更正確認之責。經消費者通知或乙方知悉內容錯誤,除於網站公告錯誤內容外,並於通知或知悉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更正或移除。

14.4.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發生情節重大之系統異常或教學內容、教材錯誤之情事達三次以上,且乙方未依規定修復或更正,消費者得通知乙方逕行終止本契約,乙方不得拒絕,乙方並應按比例返還消費者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

14.5. 消費者使用本服務時,因可歸責於以訪所合作之第三人之事由,發生教學內容錯誤、網站系統畫面暫停、中斷、不能進行連線或其他服務品質瑕疵之情形,乙方應立即更正或修復之。

14.6. 乙方不保證以下事項:
▲ 本服務將符合消費者的特定要求
▲ 於乙方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它課程將符合消費者的期望,對此是否使用本服務應由消費者自行考慮且自負風險。


十五、企業經營者之履約保證責任

如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預付期間逾一年且預付金額超過新臺幣五萬元者,乙方就超過金額部分,將依信託法規定開立信託專戶管理或由銀行提供履約保證,作為履約保證之內容。


十六、暫停服務之處理

16.1. 乙方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16.2. 企業經營者因前項事由而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應於暫停本服務七日前,於本服務網站首頁上及本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消費者。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企業經營者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十七、契約之變更

17.1. 乙方修改本契約時,應於三十日前於網站系統公告之,同時以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

17.2. 消費者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乙方依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

17.3. 消費者不同意第一項之變更,得於公告後三十日內向乙方主張終止契約。乙方應按比例返還消費者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


十八、終止契約與退費

18.1. 本契約如係採定期制或計次制、計時制者,消費者於使用期間屆滿或所購使用次數、時間使用完畢時,契約即告終止。

18.2. 除前項所約定之情形者外,消費者得隨時通知企業經營者終止契約,乙方不得拒絕。契約終止後,乙方應依雙方擇定之方式,結算、撥付或收取本服務之授權使用費:

▲ 開課日前終止合約,應全額退還該課程消費者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
▲ 開課日後,合約生效日起七日內終止合約,應全額退還該課程消費者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
▲ 開課日後,合約生效日起第八日起終止合約者,該課程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不予退還。


十九、申訴權利

消費者對於企業經營者所提供之本服務,除得撥打乙方電話提出申訴外,亦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或至乙方之營業處所向乙方提出申訴,乙方應自接獲消費者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二十、契約之附件

20.1. 有關本契約之附件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20.2. 前項附件之內容,如有與本契約條款內容相牴觸者,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適用。

20.3. 本契約成立時,乙方應將本契約及相關附件,提供消費者下載、列印儲存。


二十一、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以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二十二、其他

22.1. 乙方將於消費者購買課程後,開立並寄送電子發票予消費者。

22.2. 惟消費者若於台灣以外地區購買課程,依中華民國稅法乙方得免開發票。


二十三、退費政策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本線上課程消費者(學員)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惟學員須符合下列退費資格及時程,否則恕不受理退費申請。

23.1. 如需退費請與客服聯絡
▲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 臉書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Dr.TsaiHealthFitness/
▲ 請詳述您的臉書使用者名稱、真實姓名、聯絡方式。

23.2. 瘦身(班)社團課程退費說明
▲ 自開課第一天起算,開課後七天內為猶豫期,學員得向客服提出退費申請。
▲ 我們將於 2 個工作天內與您聯繫,待退費資格確認無誤後,將進行退費程序。

23.3. 瘦身班(社團)課程申請保留延期說明
▲ 學員因私人因素無法順利參與線上課程,可於開課後14天內申請保留延期,無須額外負擔費用。惟延期以一年為限,逾期視同放棄課程資格。

23.4. 收到退費申請並通過審核後,依照以下方式辦理退款:

▲ 退款流程需要一些作業時間。我們會提交退費資訊給金流商以及銀行,屆時可能需要約 7~14 天的作業時間,請申請者耐心等候。
▲ 退費作業僅退回實際花費金額,不包含使用之折扣碼或其他優惠方式。
▲ 退刷的金額並不一定會顯示在當期帳單:若退款的時間已超過您的信用卡帳單結帳日,該筆退刷金額則會出現在下一期帳單中。如急需確認退刷款項,請與您的發卡銀行聯繫確認。

讚 0 收藏 0
  • 分享此文章
0則留言

如想留言評分,請先 登入會員!

目前沒有評論

相關文章

減脂圓夢拍攝美照:Jazmin 的瘦身之路

蔡明劼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是我加入蔡醫師瘦身社團的日子。回頭來看,進入社團堪稱改變人生的重要決定之一。一、基本狀況一百五十九公分的我雖然沒瘦過,譬如說大學時很多女生都是40幾公斤,我國中之後就沒有四開頭的體重過了,但我也一直不算太胖,體重

  • 2022/01/10

連續血糖監測(CGM)文章整理

  • 2023/12/15

社團緣起

蔡明劼我是蔡明劼醫師,幾年前我還是一個體重超標、體脂破表的胖子;相反的體力卻是逐漸下滑、常常感到疲累。就在健康檢查報告顯示膽固醇紅字超標之後,我終於下定決心,不能再對日益嚴重的健康問題視而不見。

  • 2020/06/15

塑膠微粒傷心又傷腦?!最新研究示警

  • 2025/07/29

低GI概念創意餐廳:如何運用飲食順序幫助減肥?

  • 2017/07/28

便利商店飲食攻略2:外食族的救星?

  • 2017/11/16

經歷

  • 台大醫學系畢業
  • 肥胖症專科醫師
  • 內科專科醫師
  • 新陳代謝內分泌專科
  • 糖尿病衛教師
  • 國際健身教練證照

著作

  • 搞懂內分泌 ‧
    練成你的易瘦體質
  • 城邦自慢塾:
    蔡醫師八週健康減脂課

聯絡我們

  • 粉絲專頁
  • 電子信箱
  • Instagram
  • Youtube
COPYRIGHT© 蔡明劼醫師 All rights reserved | Powered by 路老闆